详情

VOC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测有什么要求?

来源:上海力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6/9/16 15:23:0824
导读:

VOC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测有什么要求?

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现行行业排放标准以及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》(GB37822-2019)要求的监测内容开展现场监测。

一、凡是安装涉VOCs处理设施的,均要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。监测时企业生产负荷必须达到75%以上,并记录产污环节生产情况。石化、制药等企业开工和停工及设施维修时造成较大泄漏和污染的,需进行无组织和有组织监测。

二、有组织排放污染物监测。在生产正常、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,按GB/T16157和HJ397相关要求检查其监测孔、采样平台是否符合技术规范。在安全的情况下,进行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的监测。污水处理池收集排口和储罐的监测必须使用具有防静电的监测仪器,也可用PVF材质气袋采集样品后分析。使用PID便携式VOCs分析仪监测判断超标的,应开展气袋采样,确保8小时内送回实验室进行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等项目分析。

三、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监测。涉VOCs企业均需进行手持式PID仪现场监测,监测点位主要在涉VOCs车间门口、窗户外或通风口(正常生产状态情况下)1米、高1.5米至少3个位置,在环境风力小于3米/秒情况下进行快速监测。PID监测超标,应开展气袋采样,并在8小时内送回实验室进行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等项目分析。

企业厂房不完整、有顶无完整车间围墙和不封闭的,应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米、高1.5米以上位置进行PID监测,PID监测超标,应开展气袋采样,并在8小时内送回实验室进行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等项目分析。

污水处理池和敞开管道、沟渠液面的监测应在液面上100mm处,监测结果作为判断企业是否应该对该环节进行密闭,如存在安全问题可按环评要求执行。

四、监测应当按规范做好现场采样和监测记录。超标的企业必须做好全部工况信息、采样和监测记录,企业负责人需在取样单上签字。


版权与免责声明: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全球制造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-全球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全球制造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全球制造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 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
展开全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