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满足使用过程中工件定位的稳定性和可靠性;
2.有足够的承载或夹持力度以保证工件在工装夹具上进行的施工过程;
3.满足装夹过程中的简单与快速操作;
4.易损零件必须是可以快速更换的结构,条件充分时不需要使用其它工具进行;
5.满足夹具在调整或更换过程中重复定位的可靠性;
6.尽可能的避免结构复杂、成本昂贵;
7.尽可能选用市场上质量可靠的标准品作组成零件;
8.满足夹具使用或地区的安全法令法规;
9.设计方案遵循手动、气动、液压、伺服的依次优先选用原则;
10.形成公司内部产品的系列化和标准化。
检具设计要求
1、 所有检具零件图必须用三视图绘出,并且必须标注完成工作表面和/或车身和/或工作
参考线。
2、 所有的剖面图应标明与量具设计图引出号相对应的剖面号及页号。
3、 检具设计图必须包括在检具上的被测零件轮廓(虚线)。线条要足够粗为便于图纸的
复印。
4、 检具原材料清单应包括原材料的尺寸,所有标准件应用厂商名称和其目录型号标明。
5、 除非为了澄清制造要求,检具零件图应与总成图分开。
6、 所有的尺寸应以公制表示。
7、 如可能,检具原材料(如:角架、堆积块、铰链、导板、螺钉和键等)应尽可能选用
可采购到的标准件。
8、 检具设计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。
9、 在检具设计图上无需标明常规的制造注解。(如:缆线接头、螺钉或键的尺寸等)
10、检具设计图中没有必要标注重复或左右的对称,在实际可行时,只要注明*的、单
侧的细部即可,并加上“除已指出部分外对中心轴对称”的附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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